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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原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变更),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编号:SZWYGC2019-Q-G-0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5月28日
四、更正(变更)内容:
1. 原招标文件P9以下内容: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见第六章)
13.1 投标函;
13.2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3.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13.4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3.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3.6 投标单位情况表;
13.7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1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13投标单位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13.14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方案;
13.15商务偏离表;
13.16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单位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注:
投标单位必须提交13.1-13.15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1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人未按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现更改为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部分格式见第六章)
13.1.1 投标函;
13.1.2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3.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13.1.4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3.1.5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3.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3.2.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3.2.2 投标单位情况表;
13.2.3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13.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2.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2.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3.2.9投标单位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13.2.10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方案;
13.2.11商务偏离表;
13.2.1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单位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注:
(1)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价格。
(2)投标单位必须提交13.1.1-13.1.5、13.2.2.1~13.2.2.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不得出现价格。
1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人未分别装订成册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
五、更正(变更)日期:2019年6月14日
六、联系事宜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 苏州市干将东路870号 | 吴昊豪 | 0512-65153795 |
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皇冠大厦4038-2室 | 姜伟骏 戴玲玲 | 0512-65561182-801 |
七、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本公告在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网发布。
发布单位: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6月14日